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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良华当然憎恨方圆。
从小到大,他从没有这样憎恨过一个人,甚至都超过了憎恨在他十几岁那年就因病去世的父亲。
他爸在去世之前,是某国企的一个副总。
对于从乡下出来的孩子,经过十数年的努力奋斗,终于成为国企副总,这在他那个小山村的影响,比备受秦小冰家乡那些羡慕秦家出了两个好孩子的影响还要大,几乎就是‘有出息的人’的代名词。
他爸本人也很自豪,毕竟那些年来,他都是寄居在岳父家,为人家当牛做马的还没有丁点尊严,他媳妇(也就是张良华那个妈)每天不骂他两句‘窝囊废、当初看你长得帅才招你做女婿真是瞎了眼’,就不算过日子。
他爸以为,被提拔为副总后终于熬出头了,以后可以在丈母娘家抬起头来了时,厄运来临:因长时间加班劳作、外加心理负担太重、所处的生活环境过于压抑等原因,他得了绝症。
他爸受不了这个打击,很快就撒手人寰了,只留下一个在老家的传说,收获了儿子对他无比的恨意:你如果不死,那我就有可能成为富二代,再也不用打拼,就能享受高质量的人生了。
事实证明张良华的怨恨没有错--在他爸死后,他就不得不加倍努力,希望靠自己的能力,来赢取高质量的人生。
现在他成了神通快递集团的副总,咬牙坚持的目标终于达到了,可却更恨他的父亲:你如果不死,我又何必这样劳累,被夏小韵使唤,为了保住当前地位忍气吞声,哪怕是被方圆三番两次的侮辱,也不敢还手。
张良华不敢还手,那是因为他清晰的意识到:夏小韵心里只有一个方圆,他只是人家用来与方圆怄气的牺牲品罢了。要想像个真正的爷们那样对待夏小韵,除非把她泡上床,让她为他生儿育女才算保险。
只是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,但也不是没有,事在人为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,所以他对夏小韵的意见,还不是太大,毕竟人家是白富美,他只是一个没有爹,只有一个擅于碰瓷的母亲的穷小子,要想成为童话中的青蛙王子,最终抱得美人归,很难很难。
张良华痛恨方圆,胜过痛恨早就死去的爹,除了他三番两次的羞辱外,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因为方圆比他更早的认识了夏小韵。
如果方圆晚一点认识夏小韵,而张良华能早一点被夏总赏识,那么现在能够享受‘躺在总裁办公室沙发上,脚丫子搁在茶几上,嘴里叼着香烟’待遇的人,就是他了。
不过无论他有多么痛恨方圆,他都不会说出来,最起码在醒着时,他不会说方圆半个不好,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。
仅凭这一点,就足够证明张良华的心机有多深了。
有人说,人的灵魂就是梦中的自己。
张良华早就听说过这句话,不过却从不觉得这句话能像‘只有永远的利益,没有永远的朋友’此类的话那样,让人信服。
现在他服了。
艳阴使说,他在昏睡不醒的这七天内,只要是说梦话,就是在诅咒方圆,发誓早晚有一天,会让这个家伙后悔为什么要得罪他。
“说实在的,当夫人说你才是最痛恨方圆的那个人时,我内心对此还是不赞同的。因为我觉得,最痛恨他的应该是那个女人,那个死人。”
艳阴使站在床前两米之外,看着张良华慢吞吞的说道:“那个女人痛恨方圆,是因为无论她多么委曲求全,请他拉她一把,他都以躲避的方式来见死不救;那个死人痛恨方圆,则是因为他直接死在了方圆手中。呵呵。”
笑了笑,艳阴使才继续说:“可方圆对你呢?好像并没有给你造成太过为的伤害。所以我才怀疑,夫人说你是才是三人中最痛恨方圆人的说法。但现在,我信了。”
“昏睡中咒骂一个人,也算?”
张良华深吸了一口气,觉得自己全身那些发痒的感觉,变得更淡了,这让他感觉好了很多,也更加冷静了。
他觉得,依着他的长相,他的智慧,他的风度,他哄女人的手段,实在没理由折服不了这个已经被他一个晚上就上过四次的女人。
艳阴使,是来自大人物陵墓的殉葬品?
开特么的什么玩笑!
这是现代科技社会,真以为张良华这种高智商的知识分子,是古代那些很容易被巫婆忽悠的愚昧村夫呢?
所谓的艳阴使,所谓的眼泪,所谓的夫人,所谓的三人组合中竟然有个死人--这一切的一切,都是那些见不得光的邪门歪道,在装神弄鬼罢了。
张良华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,能凭借他的高智商,搞定那些愚蠢的危险。
说不定,还能有意外的收获,比方能收复一些邪门歪道为自己所用,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?
“人在睡梦中的自己,就是你的灵魂。”
艳阴使用这句张良华曾经听过的话,回答了他的疑问:“在短短的七天内,你咒骂了方圆三百四十八次,平均每十二个时辰,你都要咒骂他接近五十次。”
“哦?”
张良华抱歉的笑了下,很是有些不好意思:“我的无礼,让你见笑了。”
艳阴使根本不理睬张良华此时故意显摆出的‘绅士风度’,确实笑了笑就继续说:“在同样的时间内,那个女人咒骂方圆的次数,是两百二十三次。还是在同样的时间内,那个死人咒骂他的次数,却比女人咒骂他的次数,还要少八十多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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