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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尸蜂(第2页)

直到深夜,不胜酒量的我,也才喝了两杯白酒不到,迷迷糊糊中就躺倒在草地上睡着了。哪想,夜里还是出事了,一个挑夫一阵呕吐不止,甚至都昏死了过去,其他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迹象,不是肚子疼,就是高烧不住,身上都不同程度起了红斑,瘙痒难耐,就连老头子也是病殃殃的。

大胖夜里喝得最欢,也不知是自己身体的抵抗系统过于强大什么的,他却一点事也没有,不过他也慌了,该不会是食物中毒了,还是这蜂没处理好,吓得他赶紧去查明情况,很快他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。

等我们凑到那些还没来得及处理的蜂巢一看,顿时就吓得魂飞魄散,那些蜂蛹,早已经幻化成一只只成虫,爬满了蜂巢,就连附近的树上地上,也都密密麻麻爬满好一大片,因为这夜里的温度太低,这些才羽化的成虫显得行动迟缓几分笨拙,没有集体暴走,不然我们这些人,几天后被人发现,早就臭了!

“怎么一回事,我们该不会吃到尸蜂了吧——”大胖脸瞬间就绿了,惶惶的看着那个向导小刘,“你们这以前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没?”

“尸蜂?”小刘也是一脸震惊,“不可能呀,这样的事,我们这里已经好多年没发生过了,难道那个蜂巢下,有一具新鲜的尸体!”

这话一出,我就直接吐了,吐得我几乎就喘不气来,这样的情况我好像小时候在哪也听说过,而且还有一个更恐怖的传闻,吃了这尸蜂,就会全身长满黑毛,手脚不受控制的扭曲,最要命的是,嘴里还会长出一排排利牙呀,最后变成野狼一样的怪物,嗜血成性,家禽牲畜都难逃一劫,甚至还吃人呀!

等大胖和小哥再次挖开那个蜂的老巢时,果然呀,在泥土层下,发现了一具相当新鲜的尸体,虽然早已经被啃出了森森白骨,可就这白骨的新旧程度,死了最多不过半年!

而且大胖在那尸体上的脖子处,发现了一根扭曲的电线,就死死的套在那具尸骸上,无疑这就是一桩命案呀!

这时候小刘猛的大呼:“这该不会是王二麻子吧,我们都找了他老半年了,没想是被人谋害在这了——”

大胖骂了声晦气,怎么吃个蜂,还牵连出一起案子,这下事情可就更严重了。

“这还是一个冤死的人,要是找不到凶手,我们岂不是要被他的冤魂纠缠一辈子,看来这活,我们还得先放一放,还得先帮助警察叔叔缉拿真凶,不然我们这些吃过他肉的人,都不得安宁呀!”

大胖这话说得极是瘆人呀,搞不好我就会整天恶梦缠身呢,没过几年,年纪轻轻,这就去了——

第二天一大早,一批全副武装的警察叔叔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,一同前来的,还有一票医生护士,事情一耽搁,就是三五天,黄毛运气好,没死成,一个多星期之后下了床,勉强还能走两步,可已经被排除在干活的名单之外,老头子在医院里也躺了三天,也被折腾得够呛,这才不得不急着下床,又安排了其他几个部下,向导还是小刘,只是已经不需要挑夫了,东西就由他的几个手下来背。

我和大胖小哥几个,在村子里住了几天,大胖也在村子里泡了几天的妞,说这乡下的妹子,单纯水灵,又勤劳,能生娃干家务,指不定等他下山了,顺道带走一个,岳父丈母娘说了,他要娶,彩礼全免!

没两天,凶手就被逮住了,说是这案件早调查老半年了,尸体一找到,基本真凶就跑不了了,至于是如何发生这命案的,我也懒得关心,无非就是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有了江湖,也就有了人情世故,有了人情世故,必然也就有了这恩怨情仇呀!

还好这几天我睡得挺安稳的,没事就到小溪边和大胖几个钓钓鱼,学游泳,弥补了自己不少童年的损失,等再次开拔时,我甚至还有点舍不得离开。

说是此次任务不急不慢,可也必须完成呀,好歹还有几个同僚还在大山深处躺着,这不查明情况,就不好向老头子交代,毕竟他也是接了别人的活。

我们还是照着原路,折腾了老半天,这才来到吃蜂蛹现场,经过那时,我有种莫名的恐惧,虽然那具尸体早已经换了个地方躺,多少我总感觉什么不妥的地方,似乎这次任务,预示着我们要折戟沉沙呀,所谓旗开不利,必然是个不好的兆头,总感觉那王二麻子的冤魂,还在这附近游荡呢。

看到我有点魂不守舍的老是回头看,大胖就喝了我一声:“怎么回事小伙子,魂不守舍的,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!”

“总感觉这王二麻子的冤魂,还在这附近躺着呢,时不时还不停的飘来荡去——”我也不隐瞒。

“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怂样,想当年,我可是在局子里呆过两年的,什么大案要案命案,见得多了,各种血腥的场面早已经习以为常。所谓生死看淡,不服咱就干,谁不是有那么一天呀,死了也不就是一摊烂泥,要是冤死的,多少还有警察叔叔替我们伸张正义,可干我们这一行就不一样咯,死了估计几百年都没人知道你到底沉尸何处,甚至找个为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!”

大胖这话,说得很有哲理呀,不知道我死了,灵灵会不会为我哭得个稀里哗啦,毕竟干了这行,我都没敢和我家里人提起,还好灵灵给的报酬不少,也就给家里人寄了几万,还谎称运气好,醉酒之后和朋友一时兴起,买了彩票,居然中了点小奖,不想一个人大手大脚几下子把钱花光了,这才决定寄点钱回去,好让老娘暂为保管,也改善一下老人家的生活——

入夜之时,我们也就走了十五里地,我们在一处小溪边修整,自从黄毛被地雷蜂咬了之后,老头子对队伍里的纪律严厉了几分,毕竟都是训练有素的,总不能大大咧咧无法无天吧,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呀,在野外作业,一个不小心,就会丢了小命,这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
有了小溪流,大伙可高兴坏了,先洗个凉水浴再说,还好都带了些洗发水香皂之类的东西,不然只能拿泥巴搓了,小时候我正常干这事。

“别在水里泡太久,洗洗睡,明天我们还得继续干正事呢!”老头子从水里出来,也就回自己的帐篷里睡觉去了。

我们带的都是简易的帐篷,最多也就一人带了一张薄薄的毛毯,卷起来就一竹筒大小,毕竟在野外作业,东西越轻便,带来的负担越小,获得的福利越大呀,时代在发展,科技也是日新月异,没有趁手的装备,要打胜仗,可就不容易咯,这个道理,再简单不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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