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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
寒的冬,被青梅小苑四处摆放的燃烧着的火盆给驱逐在了苑外的世界。
她站在院中,披着轻软的雪狐袍子,仰头看着光秃秃的一株株梅树。时间过得好快啊,一眨眼就半年了。回想当初刚到子午城那三天,她从识别玉器最基本的方法教封翔,才发现他竟然不识字。那时她在他凶狠的目光下被瞪得无话可说,乖乖再教他从头开始认字、书写。
背后才敢偷笑,那么不可一世的男人居然大字不识一个。
他只学了三天,便出发去了西域,走时除了金子,他带了幼儿最初的读物《三字经》和《百家姓》。
士别一日当刮目相看。从他身上,她感觉到了这句话的震撼。
三个月后,满载而归的不光是珠宝玉器,他已经可以开始读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之类,而且每个晚上,他都要求她讲解他不明白的书中段落。
再三个月后,他再一次让她吃惊的敛去一身让人心寒的杀意,无论举止、谈吐,他已是个有学识的商贾之人。并且在他第一次发现她满腹经纶、学富五车,还在青梅小苑内有间拥有数百册书的书房时,他也开始了拼命看书学习,看打算,是不超过她势不罢休的。
因为她是女人,却懂得比较多的让他嫉妒,还是她的存在伤了他的自尊心?什么样的感情让他突然变成这样?单单是仇恨吗?
纤手抚摸着冬日里又冷又硬的树干,她绽出美艳的笑颜。
不管如何,他的蜕变让她吃惊,也让同样参与了蜕变过程的她感到荣幸。不是么?这感觉与将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教导成学士的感触没什么不同,都有种……恩,小鸡养成大鸡的味道。
忍不住笑起来,开怀的笑着。
要是封翔知道她这么看待他,八成又要要挟着卖掉她了。
哈哈,人生其实没那么无趣的,不是么?
教导了莫磊三天,并未掌握到任何窍门的莫磊让慕容行天宽容的告诉自己,不是莫磊太笨,而是世界只有封翔一枚怪胎。
东西、知识可以以后再学,商机可不能等。时辰一到,慕容行天便和恭成麒一同出发了。
整整用了二十日,交付古玩,在京城里赚了一圈,寻找了有利可图的行业,然后回子午城。过程就这么简单,可慕容行天回来的同时,身后也跟回来了两个惊喜——恭成麒和他的双胞胎弟弟恭成麟。
这两个家伙不愧是双生子,一点身为京城第一古玩商家继承人的派头都没有,在和慕容行天相处了数日后,居然直接给称兄道弟起来,不但抛下家族产业不管的跟到了子午城,还很可耻的赖进了青梅小苑。
分析着子午城里三十二家银楼的强弱局势,慕容行天有点儿心疼的用眼角扫着躺在她软榻上的恭成麟。那软榻可是她用私房钱特地订做的,取用的是第一南绸,再请了江南第一织帮她织的布样,然后用着最柔软的鹅毛制成垫子,上好的红木精心加工成软榻。
她连封翔都舍不得让——当然他大老爷也从不会踏入她的青梅小苑——这恭家不要脸的痞子,第一眼就相中躺上去不肯下来了。
“二少爷?”见她停下来,莫磊奇怪的询问,对屋内多出的人装作视而不见。
回神,再放任自己对着恭成麟看下去,恐怕她会吐血而亡,“继续。”
来回大半个月,她只剩下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去吞掉子午城内的其他银楼,会否过于急噪?莫磊好歹多少上了些手。可以放些简单轻松的事情让他处理,至于难的……还是得由她来扛。
将任务分派给了莫磊,他告退之前看了看软榻上的恭成麒一眼,才出门。
慵懒起身,掂起自己的热茶来到软榻边,放弃一脚踹下恭成麟的举动——之前她尝试过,可下场一般是没踹到恭痞子,反而弄脏了她心爱的软榻,往后便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——她直接在他留下的半个位置坐下,抿一口茶,舒服的叹口气,劳累过头的享受是如此奢侈的舒适啊。
恭成麟好笑的斜一只眼看她,“喂,你不觉得我们像夫妻?”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有慕容行天这般妩媚美丽的,怕冷又娇柔,浑然天成的绝色美人,却让人直觉的喜欢还不会有排斥。
没理他。
头一次到恭家,她还以为自己花了眼,到处都是相同的两张脸。后来才晓得这痞子是恭成麒的双生子弟弟,他们之下还有对龙凤胎,更让人受不了的是,居然他们家侍侯人的下人也以双胞胎居多……
更可怕的是 ,他们全家都很爱缠着她,站在他家才一刻钟,她就觉得自己像一滴蜜,招引着无数恐怖又饥饿的苍蝇。吓死人了的落荒而逃,结果还是没能成功甩掉两条死皮赖脸跟回来的尾巴。
像身边这只,一天十二个时辰,他可以花费一半粘在她身边……
啊!神经好衰弱啊!再叹口气,她要变老了、变丑了,全是因为这两只嗡嗡叫的恭氏苍蝇。不能再想下去,她肯定会崩溃,快点换个方向思考,“莫磊这人如何?”
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看着从她书房里挑出的书,恭成麒笑着,“面对你,他没有仆人的自觉。”
这她早就知道了,“他对大哥忠心就够了,我只担心他会不听我的安排,坏了计划。”万一差了一丝一毫,补救的代价可就大了,她没这个神气去收拾烂摊子。
“我哥帮你负责在京城开妓院的事,你这头,我来帮你好了。”他说得很轻松,“现下,没有比我更适合当你保镖的人选了。”
“自大。”她笑了,看他漫不经心的翻书,“真不知道,万一大哥回来,我还没把事情做完,又多了两个白吃饭的,他会不会掐死我。”喝光杯中的茶,侧身,夺过他怀里的暖石搂了,笑得很满足,真暖。
“哎,我早就想问你了。”恭成麟撑起半边身子,与恭成麒完全相同的俊俏面孔上带着无所谓的笑容,“你是怎么认识封翔那个运气天好的家伙当大哥的?你们的关系由你口中听起来倒像主仆而非兄弟,难怪莫磊不把你当主子看。”
他光明正大的盯着她瞧,毫无遗漏,他们恭家人对喜欢的东西向来都很挑剔,她非常符合他们的脾胃,美丽又精致,谁舍得放手。所以他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下了决定跟她回来,在她需要保镖的时候,很自告奋勇的毛遂自荐,趁着大哥有其他的事要做,他名正言顺的巴住了她。
柳眉极好看的一扬,“你在暗示我应该拿鞭子去抽莫磊,让他见识一下我的厉害?”
两人同时笑出声,恭成麟又倒回软榻上,举高书本,“好创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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